锦盛新材

时间:2025-06-30 13:01:07 来源:本站 点击:11

一、索赔条件

        于2025年6月2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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