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

时间:2025-11-09 11:49:39 来源:本站 点击:1

一、索赔条件

    于2025年11月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11 月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6202500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电话:021-6155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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