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
(1)于2022年10月29日-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69弄华教大厦1号楼10层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1127603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