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仍在征集中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维权案件已递交至法院立案。2024年8月5日,盛屯矿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此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盛屯矿业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
这一行为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失实: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7万元。
二、股民维权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符合于2022年4月26日-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维权。此类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注意时效以免错过挽损机会。
投资者可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记录,详细记录买入和卖出的时间、价格、数量等信息;刘鹏律师团队会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盛屯矿业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