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于2022年4月22日-2023年4月27日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