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于2026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4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
暂定于2026年4月1日之前(含当日)买入,在2026年4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于2026年3月16日之前(含当日)买入,并在2026年3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