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要求: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