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要求: 于2017年04月26日-2018年4月19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是交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0日之后(不考虑是否是交易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