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

时间:2026-01-04 14:29:08 来源:本站 点击:270

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12月31日,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公告,天普股份(605255)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监管工作函。该函涉及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本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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