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1)于2024年3月20日-2025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6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4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司董事长姚玖志 先生)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6001号、证监立案字0272026002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姚玖志立案。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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