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6-008)。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亏
损89,000.00 万元–125,0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亏损
93,000.00 万元–129,000.00 万元。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