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4月2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预约于2026年4 月2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现公 司无法在2026年4月25日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现延期到2026年4月30日披露定期报告。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电话:021-61554071
手机:17521517656(可加微信)
邮箱:suopeib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