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业绩快报修正原因 1.公司参股的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审结果与未经审 计数据差异幅度较大,导致投资收益、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2.公司审计推进后会计处理更审慎,资产减值补提、收入确认调整等事项导 致净利润有所减少。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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