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3年3月28日-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 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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