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4年12月23日-2026年10月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且2026年10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及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于近日收 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雨花台检察院”)出具的《起 诉书》(雨检刑诉〔2026〕Z14号)。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华宜大厦2号楼10层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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