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12月26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ST长药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长药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1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合计罚没款达4100万元,并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该公司股价已低于1元,退市警报拉响。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索赔刻不容缓。依据预处罚,索赔条件存在更新,目前为符合以下任意区间即可报名索赔:
于2019年3月30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于2022年4月28日-2025年11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案件,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深交所已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具体来看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长药控股的财务造假源于公司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后的业绩承诺压力。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等人曾对2020年至2022年的净利润等指标作出业绩承诺。收购完成后,罗明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经营管理。2021年至2023年期间,长江星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通过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单据,在没有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最终导致2021年至2023年财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
从具体数据看,*ST长药的财务造假占比较高,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误导。此外该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机构难逃此咎,证监会也将会对其进行调查,依法追溯处罚。在后续索赔诉讼中将被列为被告共同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