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于2024年4月16日-2026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