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3月20日期间(含当日)买入,并在2026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
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200 万元~1,800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9,800 万元~-7,8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 0.05
元/股~0.08 元/股。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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