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审计机构因为两年业务收入不到19万元而被处以超过200万元的罚款,这个惊人比例的罚单背后,隐藏着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微妙的关系。
百万审计费“蒸发”之谜
2026年1月8日,黑龙江证监局公布处罚决定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对ST京蓝的审计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5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京蓝在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报告中,公司披露每年向中兴财光华支付165万元的审计费用,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却只收到了不到19万。
这一金额远低于年报中披露的数字,并且这不到19万的审计费用还为税后收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不足19万元的审计费用,甘冒被罚200万元的风险,背后动机令人深思。
这种差异引发了外界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真实性和透明度的质疑。也让人质疑是否存在通过低估审计服务费用来换取审计“便利”的可能性。
而在此之前,2025年7月8日,ST京蓝已经因财务造假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审计费用的迷雾与财务造假的阴影交织在一起,中兴财光华为其失职行为付出了高达其业务收入十余倍的罚款。
连续两年财报虚假记载
据处罚,ST京蓝的财务造假行为源于2018年的一桩并购交易。
当年9月,公司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后者56.7152%的股份。
并购交易中,中科鼎实的37名股东作出承诺,从2018年至2020年,公司累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为了实现这一承诺,中科鼎实通过2020年承做的“苏化 1 号”项目进行了财务造假。
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据此确认收入,但在“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 的情况下,中科鼎实通过虚假投入成本的方式虚增完工进度。
中兴财光华作为ST京蓝2020年和2021年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的调查,中兴财光华的审计工作存在严重失职行为,ST京蓝2020年、2021年年报告被证实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审计机构将承担连带责任
ST京蓝财务造假已被坐实,针对其违法违规早已引发投资者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审计机构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把关人”,会计所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意见都影响着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判断。
该公司审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违规责任主体,在对该公司的维权诉讼中将被共同追责,一同列为被告。
符合于2021年4月27日-2025年5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