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是已因严重财务造假而退市的环境服务公司,惠伦晶体仍在经营但连续三年年报造假的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商,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集中在信息披露及财务造假领域,涉案时间均跨越多年。
一、均因信披违规领处罚
2026年1月9日和12日,退市元成与惠伦晶体分别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元成股份因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已于2025年10月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并在12月5日正式退市。
惠伦晶体则因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以及2021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而受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两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征集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报名,并已陆续递交立案待审理中。
针对元成股份:(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针对惠伦晶体:于2021年4月23日-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二、元成股份:退市仍难逃重罚
证监会对两家公司的违法事实调查结果已经明确。
元成股份主要通过虚增项目成本和产值来操纵财务数据。虽已退市但仍需承担责任。
2020年至2022年间,该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更严重的是,2022年9月,元成股份在收到淮阴区相关工程项目结算审定单后,未及时调整财务数据,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利润总额1345万元。
这些虚假财务数据还被用于2022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非法募集资金约2.8亿元。
元成股份面临的处罚最为严重: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惠伦晶体:资金占用引发连环造假
惠伦晶体的违法行为分为两类:资金占用和财务造假。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多家公司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
为掩盖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惠伦晶体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40.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和0.91%。
这种“左右互搏”式的造假手段使得财务报表看起来“平衡”,却从根本上背离了真实交易原则。
惠伦晶体受到的处罚相对较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实控人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