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1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2025 年度,受上游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子公司毛利率下降,截至目前材料价格未发生 明显下调,管理层对子公司未来经营预期进行重新评估,预测结果低于业绩预告时的预期 水平,并结合专业评估机构的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同时,鉴于资产 负债表日后部分客户信用状况变化,部分应收款项回收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计提相应的信 用减值损失。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预计均为负值,公司需对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进行修正。本次业绩修正相关财 务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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