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于2022年4月27日-2026年4月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索赔背景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8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三、律师费
我们向广大投资者郑重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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