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5月18日,并在2022年5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19年4月11日-2024年8月23日,并在2024年8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